增值税的附加税有城市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都是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按照增值税应纳税额乘以相应的比例,在地税局申报缴纳。城市建设税=增值税*7%(在市区,7%;在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和镇的,1%。)教育附加费=增值税*3%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2%
参考资料: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
(1)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率
税率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2)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率
税率3%。
2、如果本月不交增值税(进项大于销项),也没有营业税和消费税的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不用缴纳。
3、平抑基金、教育发展费、堤防费属于地方费(很多地方没有)。所以,根据它们计税依据来定是否缴纳。如果以销售额为计税依据的,只要发生销售额,就要计算缴纳。
增值税的附加税有城市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都是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按照增值税应纳税额乘以相应的比例,在地税局申报缴纳。
城市建设税=增值税*7%(在市区,7%;在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和镇的,1%。)
教育附加费=增值税*3%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2%
增值税的附加税有:城市维护建设税(1% 5% 7%) 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地方水利建设基金(1%)
增值税附加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各地区税率不同)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费、地方规定的费(例如堤防费、地方教育费等)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
地方规定的附加费按各地规定的比例缴纳,国家没有统一规定。
城建税的税率则要根据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为7%;在县城、镇的为5%;在市区、县城、镇以外的为1%。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其他地方税费
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
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