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寄宿制儿童的户外活动不得少于多少时间

2025-04-18 07:56:15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三小时
第十三条 幼儿园应制订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两餐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三小时半。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在正常情况下,每天不得少于二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三小时,高寒、高温地区可酌情增减。

回答2:

没有对“寄宿儿童”的规则,只有对幼儿园孩子的,可以予以参考吧。

第十九条 积极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每日户外体育活动不得少于一小时。加强冬季锻炼。
要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以及本地自然环境,有计划地锻炼幼儿肌体,增强身体的适应和抵抗能力。
对体弱或有残疾的幼儿予以特殊照顾。

回答3:

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户外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