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以深圳市为例,依据《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试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各区按小学不超过每人每年5000元、初中不超过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学位补贴(以上学位补贴已包含我市免费义务教育财政补助)。学位补贴资金应主要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受委托学校的收费标准低于补贴标准的,最高补贴额度为其收费标准。受委托学校的收费标准高于补贴标准的,其差额部分由家长缴交。受委托学校仍可根据本校的服务内容向享受学位补贴的学生收取餐费、校车费、校服费、住宿费等自愿选择的代收费项目的费用。
扩展资料:
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的相关要求规定:
1、受委托学校若有弄虚作假或使用补贴资金不当的,从下一年起三年内取消各类奖励和资助资格,依法追究举办者、学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2、已在市领取过学位补贴的学生,本学期仍须登录“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学位补贴申报系统”提交申请。如原填报的信息发生变动,可对变动的信息进行相应修改或者补充后再提交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试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