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
法院收取诉讼费一般是在原告立案时收取的,审核立案材料通过后就会开具交费通知。除申请并符合缓交、免交的情形外,原告交费后才进入后续分配案件、审理程序。
当然,如果在审理期间,原告有增加诉讼请求的行为,可能存在开庭前或开庭后再给原告出具交费通知,补交诉讼费的情况。
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费,是由原告预交,最终判败诉方承担。
各地方法院做法不一,难道你还怕法院扣你发票不成,只不过是早一天晚一天的事,没有必要因为这点小事和法院搞不痛快。
像您说的这种情况,也就是说要等案件分配到具体法官名下才给出票据也是有可能的,您再等等吧。您的案件不是已经得到立案了么,而且您已经在法定期限内交过费了,只是晚些时候给您开票,应该不需要担心。
各法院规定不一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