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用人单位无故扣押工资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不合理,建议向劳动局投诉维权
对方的心理应该是金额少,员工怕麻烦就不追究了,积少成多嘛,不赚白不赚。但同样的,为了点小钱,劳动机构上门追究值得吗?所以先把钱拿好,然后对他说,要投诉他,让他想清楚,为了这点钱值不值,追究下来把以前黑下来的钱都吐出来,值不值?我想他应该是聪明人。
无论如何,克扣工资都是不对的。但是你说到自动离职,是指没办理离职手续吗?如果是没办理离职手续就自行离职的话就是你自己不占理了
肯定不合理!但也没办法1O的工资怎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