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备案:
企业备案提供以下备案资料:(8月1号起执行)
(一)首次备案的企业
企业无自营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需携带以下备案资料:
1、代理公司与外国企业签订的英文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且在货物进口报关之前到主管税务所办理备案,持代理公司与外国企业签订的英文合同及中文翻译合同复印件一式两份。
2、代理公司与委托方的代理协议复印件一式两份。
3、代理公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4、委托进口企业自身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企业有自营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首次备案需携带以下备案资料:
1、企业自身与外国企业签订的英文合同及中文翻译合同,必须自英文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且在货物进口报关之前到主管税务所办理备案,持英文合同及中文翻译合同复印件一式两份。
2、企业自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3、企业自身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二)再次备案的企业:
企业无自营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需携带以下备案资料:
1、代理公司与外国企业签订的英文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且在货物进口报关之前到主管税务所办理备案,持代理公司与外国签订的英文合同及中文翻译合同复印件一式两份。
2、企业每进口一次货物就签订一次代理协议,需提供针对具体合同的代理协议复印件一式两份。
企业有自营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需携带以下资料:
企业自身与外国企业签订的英文合同及中文翻译合同,必须自英文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且在货物进口报关之前到主管税务所办理备案,持英文合同及中文翻译合同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报关进口
企业在主管税务所进行进口合同备案后,办理付汇手续并委托代理公司或有资质的报关行办理报关。企业按近期外汇牌价事先估算出的关税和增值税进行转账给受托报关单位(在外埠报关需电汇或信汇),代理公司或报关行持已备案过的合同及有关资料到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并缴纳进口增值税和关税(特殊商品还须缴纳消费税),并由海关打印分别写有代理公司和委托进口企业名称的(即双抬头)《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票》)、《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各一式一份给报关单位。报关单位将此缴款书给委托进口企业,并清算报关费用。
三、《海关票》的申报抵扣(9月1号起执行)
1、企业在收到《海关票》后根据清算的结果进行记账。在《海关票》上打印的日期90天之内或90天之后的第一个申报期之内将进口增值税记入抵扣当月的进项税额。
2、月初企业通过中兴通IC卡申报软件进行报表的录入工作,将当月申报抵扣的《海关票》逐笔录入到海关发票抵扣清单中,保存后打印。此数据自动带入到增值税附表(二)中第5行,即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中的海关完税凭证这一行的税额列。
3、纳税申报期时,企业持已备案并加盖有红色进口合同备案章和税务所备案人员签字的合同及《海关票》原件、付给代理公司或报关行进口增值税和关税税款的银行对账单及进口报关单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海关发票抵扣清单一份、征收税务所所需的其他申报资料到相应的窗口办理《海关票》的审核和当月的报税。
补交的增值税直接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补交的关税,按已销售和未销售的比例,分别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库存商品成本。例如:进口商品10万元,补交关税3万元,其中已销售6万元,库存4万元,借:主营业务成本1.8万元
借:库存商品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