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在汉人员在使用“武汉消费券”时,需到对应种类已营业的实体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消费并在线支付时才能使用,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核销时不找零、不变现,禁止倒买倒卖。
“武汉消费券”投放总额为5亿元,涉及餐饮消费券、商场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和文体旅游消费券4类,包括来汉人员在内的全体在汉人员均可参与“武汉消费券”的领取和使用活动。其中,面向低保、特困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设置约1800万元的专用消费券,实行定向发放。
扩展资料
首期“武汉消费券”根据不同消费种类设置不同面额,其中,餐饮消费券和超市(便利店)消费券包含10元和20元两种面额,商场消费券和文体旅游消费券包含50元和80元两种面额。
在汉人员每人每月在同一企业所属平台上领取的“武汉消费券”累计核销总额不得超过100元,整个活动(两期内)累计核销总额不超过200元,3个平台累计核销总额不超过600元。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武汉投放5亿元消费券!
不可以进行购买代金券得 只可以进行实体消费得 不支持买代金券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