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规定那么细致的问题的,不超过一定弹性范围都会被认为是合理的。
迟到扣10%比较合理,用人单位有制定管理制度及惩罚方式的权利,只要不是太过分。
请假应该是不发薪,而不能扣薪,这个不合理。
公司太狠了吧,这么苛刻的制度,你们劳动者有权提出异议的,制度的有效性,一定是要经过工会或者职代会通过的,劳动者多数认为有异议的,还要修改,否则不具备执行的法律效力。这个你可以参考《劳动合同法》
1、规章制度违反公平原则,不合理的,属于无效。
2、仅供参考。
你这算好的了,我公司迟到一次5块,第二次10块,第三次20,第四次30,唉...我都迟到6次了,扣的钱比一天的工资还多。现在都很纠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