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老家,但还是农村户口,父母去世后家中的山场可否继承

2025-04-19 17: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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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中国的《继承法》并未规定继承人必须在原籍,也就是说继承权跟户籍所在地无关。山场(山上的林木或果木,不包括土地)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公民死亡后是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依法继承。
山地的承包权,也可以依法继承。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回答2:

不可以的,山林和土地,我们都只是有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是属于集体的。如果你的户口在你父母所在的组,那么你可以继续使用;如果迁出,就算是在同一个村,都不可以了呢!

回答3:

可以的,如果你家的林地是分户承包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林地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如果你家的林地是通过招标方式取得的,可以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第五十条:土地承包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方式取的,该承包人死亡的,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回答4:

可以叫父母在去世前将山场转包给你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