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3个月 还没做劳动能力鉴定 去上班。影响以后的鉴定 和赔赏吗? 望专业律师回答 不要复制的```````

2025-04-08 23: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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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工伤3个月,那么就是说你的停工留薪期是3个月,按规定停工留薪期满就应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如果你已经提出鉴定申请,在等待劳动部门的统一安排,现在上班对鉴定和赔偿不会有什么影响。

【问题补充的回答】工伤认定后就要确定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确定后是要通知工伤职工本人的。在停工留薪期内才能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已经上班,如果不想再上,要有医院的休假诊断证明,而且工资一般是病假工资,全国多数地方是这样规定的,只有天津《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解决意见(二)》第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鉴定结论之前,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仍由用人单位支付。

回答2:

不影响,发生工伤,劳动关系并不当然终止或解除。工伤待遇是员工的权利,不影响劳动关系,可以去上班。要是和领导搞好关系,说不定可以很快的得到补偿。

回答3:

需要确定的情况是:你是否已经出院?是否需要二次手术或其他后续治疗?

如果存在以上情况,则还不能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如果不存在以上情况,需要考虑的是,单位是否上报人社局工伤管理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如果没有上报,则说明单位试图私了,如果已经上报,且你出院已经一段时间,则可以到人社局工伤管理部门询问,因为并不是随时都能做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市级或以上工伤管理部门从专家库中抽取一定人数的专家组成鉴定组,因此一般一段时间集中进行鉴定,并不是发生一起鉴定一起。

如还有疑问请补充

回答4: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护理依赖等级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有关(病历)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国家标准GB/T 16180—2006 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送达申请鉴定的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给职工颁发《职工伤残证》。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及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回答5:

为什么还没有做,一般不能拖这么久的,在你去医院的同时就应该同时相应部门做一些必要的鉴定,如果现在,没有的话最好要主治医生开一些当时你身体情况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