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连市2014年中考总的录取原则是:在综合考生各项加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享有加分等政策情况的基础上,按照考生的志愿顺序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可能出现“第一志愿没考上第二志愿扣10分”的情况。
2、大连市中考录取工作分三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普师专科班(不含外市地学校)录取。普师专科班录取时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面试及考查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录取(分四段)
第一段为大连市第十五中学、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国际班、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中国际班录取。根据考生志愿,依照先录取公费生,再录取择校生的顺序录取。其中,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国际班和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中国际班录取的学生英语成绩应分别达到所需合格线。
第二段为重点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按照考生志愿,依照先录取统招公费生,再录取指标到校生,最后录取择校生的顺序录取。全市跨区域报考重点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的特长生优先进行录取。
第三段为一般高中(包括大连市经贸高级中学和大连市信息高级中学)录取。按照考生志愿,依照先录取公费生,再录取择校生的顺序录取。
第四段为民办高中和综合高中录取。实行市招生办录取和学校录取相结合的录取办法。填报民办高中、综合高中志愿的考生由市招生办统一录取。
第三批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分二段)。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由市招生办根据招生计划,统一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组织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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