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5年12月之前的房屋权属证书是两本,分别是《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006年1月份之后办理的房屋权属证书只有一本,叫《房地产权证》。
2、土地证不办理过户其实也可以的。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章第八条办理房屋登记,应当遵循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有些地方过去产权和土地使用权也是分别办理的,现在产权过户后,土地使用权就自动过户了。
3、如果不放心,可以凭借房产证去办理土地证,再进行过户,建议具体先咨询当地房管局和国土局。
您好:这样的情况请咨询当地额律师,或到公证处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