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是每个项目都要备案。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备案须提供的材料:
企业适用简易办法征收书面(打印)申请书(申请内容包括:生产上述货物的原料及生产流程的详细说明)。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有关部门批准企业生产产品的资质证明或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
企业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申请备案表》一式二份。
注意事项:企业提供的复印件均一式一份,使用A4复印纸,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需字体清晰可辨,不得折叠,填报内容保证真实、可靠、完整,字迹工整,不得涂改。如审核时发现填报内容不符将不予受理。
每个项目都要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