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种。
记名提单(Named Consignee B/L),在抬头人栏载明特定的收货人名称,只能由该特定的收货人提货,不得转让流通。
不记名提单(Blank B/L),在收货人一栏内不填写收货人名称而留空或写“给来人”的提单。风险较大。
指示提单(Order B/L),在收货人栏内只填写凭指示或凭某人指示字样的提单。可背书转让。
海运提单作用
1、货物收据。
提单是承运人前发给托运人的收据,确认承运人已收到提单所列货物并已装船,或者承运人已接管了货物,已代装船。
2、运输契约证明。
是托运人与承运人的运输契约证明。
承运人之所以为托运人承运有关货物,是因为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存在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以提单作为运输契约的凭证。
3、货权凭证。
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谁持有提单,谁就有权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并且享有占有和处理货物的权利,提单代表了其所载明的货物。
有三种。
1、记名提单。收货人栏目显示具名的收货人;
2、不记名提单。收货人栏目空白或显示“TO BEARER”;
3、指示提单。收货人栏目显示“TO ORDER (OF 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