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一联即记账联不要紧的。复印发票联入账即可。
由于发票联和抵扣联没有丢失,所以完全没有必要去国税局大厅申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该单是由销售方国税局出具的,给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购买方使用的。
你这样做没有问题。
增值税专用发 票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保存在开票系统中的电子发 票形式,另外一种就是纸质发 票形式,而纸质发 票本身就是电子发 票打印出来的,两种形式是一致的,虽然纸质发 票的记账联丢失,但是你开具的电子发 票一方面保留在你的开票系统中,另一方面通过抄报税的方式已经上传至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稽核系统中,在这个系统中也能查询,同时你在6月份完成了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因为防伪税控系统与金三系统完全对接,所以,虽然增值税专用发 票纸质记账联丢失,可以丢失增值税专用发 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原始凭证入账。
用这张证明单入帐即可,不会被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