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一排放标准从2001年4月16日发布并实施。轻型汽车的排放标准在1999年7月发布,2001年修订。
第一阶段、GB18352.1-2001《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I)》,从2001年4月16日发布并实施;
第二阶段、GB18352.2—2001《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从2004年7月1日起实施;
第三阶段、GB18352.3Ⅻ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于2007年实施;
第四阶段、部分等同于欧Ⅳ,将于2010年实施。
中国轻型汽车Ⅲ、Ⅳ号排放标准在污染物排放限值卜与欧Ⅲ、欧Ⅳ标准完全相同,但在实验方法上作了一些改进,在法规格式上也与欧Ⅲ、欧Ⅳ标准有很大差别。
第五阶段:GB18352.5-2013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Ⅴ阶段),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