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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男方名字,离婚后房子判决给女方,房子是按揭房。现因男方欠外债,法院可以执行抵债吗?
房产证是男方名字,离婚后房子判决给女方,房子是按揭房。现因男方欠外债,法院可以执行抵债吗?
2025-04-08 22:15:16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离婚后房产归女方,但房产证是男方名字,女方必须到房管局做好房产证过户手续,如果没有办理,还是男方姓名,若是男方有外债,债主可以通过法院来处理房子拍卖来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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