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强调的是:无论工期有多紧,该走流程的必须要走流程,工程往往附带一定的风险,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这个时候责任怎么分摊?怎么负责?是一个非常纷争的问题,为了避免这些意外,一定要给监理单位确认的。
监理公司的工作人员本身担负着如下工作责任,要尊敬第三方的工作职责:
1.确认工程的量:由于签订合同时在工程量清单内开列的工程量是估计工程量,实际施工可能与其有差异,因此建设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应对承包单位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予以确认或核实,按照承包单位实际完成永久工程的工程量进行支付,工程监理加盟单位接到承包单位的报告7天内,按设计图纸和已完工程量,并在现场实际计量前24h通知承包单位共同参加。承包单位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2.严格质量监控:工程监理加盟单位依据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达到或超过约定标准的,给予质量认可;达不到要求的,则与聚首,并要求承包单位返修。承包单位应按照建立工程师的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单位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单位承担翻修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因建设单位原因达不到标准的,由建设单位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向应顺延。因双方原因达不到标准的,责任由双方分别承担,
承包单位施工的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3.把控工期进度:工程开工后,合同履行即进入施工阶段,直至工程竣工。这一阶段监理工程师进行进度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控制施工工作按进度计划执行,确保施工任务在规定的合同工期内完成,由承包单位原因造成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所有的后果都应由承包单位自行承担。无论实际进度是超前还是滞后于计划进度,只要与计划进度不符时,监理工程师都有权通知承包单位修改进度计划,以便更好地进行后续施工的协调管理。
以上也只是个人建议,一切工作按流程是最好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