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格引述了萨克斯《世界舞蹈史》对“轮舞”(萨克斯认为这是最古老的舞蹈形式)的描绘,指出“轮舞”股行的神圣职能是在世俗的环境中圈出圣洁的祭坛,以使人们在这“神秘的舞圈”中释尽自己的精力,使其在舞蹈的沉迷中摆脱世俗的羁绊而走向魔鬼、精灵和上帝的世界。这其实意味着,舞蹈那一“由各种虚幻的力构成的王国”作为“世界本身”,不是“世俗吐界”而是“神灵世界”——即人的精神世界(内心生活)的自我观照。这是舞蹈幻象可以展示情感活动之结构模式的历史根源——人类认识发生的历史根源。朗格认识到,不管早期的舞蹈包含有何种礼仪性或戏剧性,不管它包含有何种节奏的、旋律的、造型的、哑剧的或杂技的因素,其最终目的都是让人“沉迷”,而“沉迷”的意味便是摆脱世俗的羁绊。尽管早期舞蹈符号的含义被理解为同一实在而以后时期中舞蹈符号成了一种真正有表现力的形式,朗格仍敏锐地指出:“人们不再指望用肉体的感觉、肌肉紧张、动量、非稳定平衡感受或不平衡的冲动来为舞蹈赋予形式的持续。任何这样的动觉因素,都必须被一个视觉、听觉或表演的因素取代,来为观众创造一种类似于涤魂荡魄的幻象。这个阶段,部落舞蹈与祭祀舞蹈(即‘早期舞蹈’)的主要问题,实际上就是现代舞蹈的主要问题,即如何打破观众的现实感,建立另一个世界的虚幻形象”。朗格确信:“舞蹈历久不衰的广泛影响,不论在今天还是在远古,都是由于它的‘沉迷’作用。所不同的是,远古的舞蹈使舞蹈者从世俗状态升华到圣洁状态,而今天则把舞蹈者从其认为是‘现实’的领域引向浪漫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