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小区物业有没有权力出租车位?

2025-04-09 00: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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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认为小区是有权利,将自己小区里的车位出租出去。首先小区内的车位是归小区物业所管理的。当没有人没有业主购买这个车位的时候小区物业是有权利,将空余的车位出租出去,因为这样不仅合理的利用了空余车位还给自己的增加了收入这种两全其美的方法是谁都会去尝试的。认识我觉得小区物业是有权利,将车位出租出去的。

回答2:

我想题主想问的一定是地面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公共车位和人防车位,毕竟产权车位题主也管不到。首先说人防车位,根据法律规定,人防车位谁投资谁受益,所以开发商有权委托物业代为出租盈利。其次地面公共车位,地面公共车位物业无权出租,仅可收取车位管理费(一般80元每月,具体以物价局批复为准),无权收取租金,如果收取了,是需要向业委会移交的。

回答3:

我觉得小区物业是没有权利,将车位出租出去,因为小时候也只是一个承包商,他只是负责管理整个小区的正常运行而车位属于财产,属于开发商的,因此我觉得小区物业是没有权利将车位出租出去。他没有这个权利,因此他不可以将车位出租出去,除非他们将车位全部购买,只有这样她才有可能把车位出租。

回答4:

购房时所签订的合同中如未约定地上停车位的权属,如果停车位占用了业主共有部分的,该停车位的权属当然属于业主,物业无权出租。如果业主委员会与物业达成一致,委托物业对车位进行管理,则物业可以对停车位进行管理。包括出租,但费用除扣除基本成本的税费以外,应当交回业委会为业主共有。

回答5:

开发商有权委托物业公司代为管理,对车位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同时向业主办理租售相关业务,这是产权单位委托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是代产权单位行使处分权。这时,业主承租这种车位,需要支付车位管理费和车位使用费,所以就没有权力出租车位,物业公司是有权租售小区停车位的,只不过是代他人行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