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课程评价的主体看,应以教师为主。教师既是课程决策的参与者,又是课程实施的执行者。因而,他们了解课程的各个环节,对课程的价值体察最深。教师最能提出改进课程和教学的切合实际的建设性提议。因此,教师必须是课程评价主体中的核心。
另外,学生也应是课程评价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作为课程影响的承受者,对课程的优点和缺点体会最深,对课程的适合程度感受最深,对课程教与学最有发言权。因此,将学生作为课程评价的主体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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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评价主体的功能:
评价主体在进行课程评价时,由于自身的立场、学识与局限性等方面的原因,对课程作出的评价各不相同,甚至出现相去甚远的现象。但是,任何一个课程评价主体又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
(一)教师评价的功能
在倡导评价主体多元化的背景下,教师仍然是评价学生的最主要评价主体。教师的评价与学生的自我评价是有机结合的,教师评价能够让学生及时获得描述性、指导性、诊断性的信息,为学生的学习指明了方向。
1、教师评价的激励功能。
评价应以激励为主,应注意情感效应。德国教育家第斯多惠说:“教学艺术的本质不在于传授的本身,而在于激励、唤醒、鼓舞。”教师的评价主要不是为了给学生下结论、分等级,而是为了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优化学生的学习方法,丰富学生的学习生活。
2、教师评价的引导功能。
在课堂教学评价中,教师应从实际出发引导学生日评、互评。教师在评价过程中必须扮好引导的角色。教师的情感引导会激起学生对教师的信任和爱戴,要营造民主氛围、控制评价顺序,因人而异,使评价客观、公正地进行。
3、教师评价的批评功能。
在评价过程中,教师应合理运用权威,通过典型类比、成功案例等手段,实施启发式的自省教育对评价过程中的不良倾向进行间接批评;也可针对个别情况,对学生进行校纪、校规和法制教育,公开提出批评意见,以儆效尤。
(二)学生评价的功能
学生既是评价的对象,也是评价的主体。在教学评价的主体认识上,人们往往强调教学中的主导者------教师,而忽视了学习主体者自我评价的发展,不利于学生自我优良品质的养成。鼓励学生逐步学会客观地评价自我和他人,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其学习反思,使评价过程本身成为其学习、体验、发展的过程,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性、自主性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1、学生评价的内因功能。
学生评价的内因功能表现在学生的自我评价活动中,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应引导他们对学习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2、学生评价的外因功能。
学生评价的外因功能表现在学生互评活动中,学生依据一定的标准互相评价。
3、学生评价的反馈功能。
学生评价的反馈功能表现在学生评教活动中。通过学生评教活动,可增加师生之间的交流,有利于实现教与学的互动,提高教和学的效果。
评价的主体看已应用于什么为主,我个人觉得是以他的一个形式课程的主要条件为主,所以呢这个是正常的。
从课程评价的主体来看,我们在教学的时候应该是以学生为主。
从课程评价的主体看应该以学生为主题,教师为主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