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看了你的描述,低保审批后,属于已经批准的,由县(市)民政局发给低保证和低保领取卡,到指定的银行领取低保金,每年需要审查一次,县(市)民政局通过电脑平台调查和入户调查相结合,查出来的问题,有车,有营业执照,有社保,银行有存款,有经营小商店等,只要其中有一项,取消低保资格,并退回已领低保金,入户调查,符合条件可以继续领取低保金,不符合的取消低保,祝好运!
低保户手续审批程序
(一)申请手续:
1.户口本、身份证
2.书面申请
3.提供证明贫困原因的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如:单位证明、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残疾证、所在村证明、医院诊断书、医药费支出单据等;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向村(社区)提出申请
2.村(社区):初审、入户调查、走访
3.村(社区):召开听证会(镇分管领导、低保所工作人员参加)张榜公布新申请人员名单(一季度一次,一年四次)(5个工作日)
4.村(社区):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复核表、村低保平台进行微机录入报送镇低保所审核
5.镇低保所:逐项审核报送材料审核、批准 报送区民政局低保中心
6.区民政局低保中心:审核、批准、返回各村
7.村:张榜公示享受低保人员名单、领取资金享受户数、享受人数制作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