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被刑拘可以用他的账户资金还公司债务吗?

2025-04-07 19: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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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司欠债由公司偿还。法人代表股东都可以不用负责。有限公司资不抵债可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的股东及法人如不存在违反公司法或其他法律的情况,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破产宣告,是指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定职权裁定宣布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诉讼程序。破产宣告裁定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作出破产宣告的同时,法院应选任破产管理人,决定债权申报期间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期日,公告与破产宣告有关内容。

破产宣告后,破产人在人身自由权利上受到一定拘束,在公私法上一定资格丧失,如不得担任公职人员候选人,撤销律师、会计师资格,不得充任股份有限责任公苛董事及监察人等,并且丧失对财产的管理处分权。

债权人不得个别行使权利,只能依破产程序受偿。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权利义务也受到破产宣告效力的影响。

破产宣告的法律后果: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自宣告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破产宣告的法律后果是:

第一,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法院许可。

第二,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只能由清算组使用。

第三,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第四,破产企业的财产在其他民事诉讼程序中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通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人民法院予以解除,并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办理移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