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母亲驾驶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本就违反了《道路安全法》。换句话说,只要行驶在机动车道上,不论怎么样,你都是有责任。
其次,你母亲就没发现前方是公交站牌,公交车都是要靠边停车的,这是基本常识和基本道路知识。指望公交车司机看到,岂不是把自己的生命托付于他人吗?
再次,类似于公交车这样的机动车都是有视野盲区的,不是他想碾压你,而是根本看不见!
最后,基于我们国家的法律,一般倾向于机动车的责任,原因就是无论如何都是非机动车人受伤的可能性最大。
但是,不管怎么样,公交车是由公交公司保着的,责任认定这种事情,你想没责任,或者全部推到公交车上,几乎不可能。
和公交集团私底下协商吧,跟公交集团搞,个人是搞不赢的。
以后让你母亲遵守下交通规则,就算不遵守,最起码也要懂的保护自己,不要把自己的生命寄托在他人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