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价10.67,最低价1.85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要发起人,将其拥有的轧钢系统生产主体单位(包括轨梁、无缝、线材、带钢四个分厂)的经营性净资产经评估作价后投入股份公司,同时联合西山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中国钢铁炉料华北公司、包头市鑫垣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四家发起人于1999年6月29日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本公司于2001年2月1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上网定价方式成功地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的普通股35,000万股,公司总股本为125,000万股。
不复权的话是10.67元,复权计算的话是25.7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