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论”的问题属于“本体论”范畴;
“辩证法”的问题,属于“方法论”范畴;
“规律的客观性与主观能动性的关系”属于“认识论(或‘实践论’)”范畴的问题!即:
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实践)的过程中,必须在认识、把握并尊重“规律的客观性”的前提下,来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因为,只有在“实践”这个领域才谈得上“规律的客观性与主观能动性之间的关系”的问题,换言之,只有在“实践”领域,“主观能动性”才可能和“规律的客观性”发生“关系”。因此,这个问题的归属,应属于辩证唯物主义中的“实践论”的范畴——“实践”即“主观见之于客观”。
【‘推荐答案’的解释很不妥当!——以“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论辩证法是密不可分的。”这句话来搪塞楼主的问题!虽然在具体运用“唯物辩证法”时,应当有整体立场,但在讲述问题时,依然可以对问题分类归属。这和“唯物论辩证法不可分”根本就是两码事!不然,在教学中何必对“唯物论”、“辩证法”、“实践论”分而述之?——囫囵着讲不就得了?‘推荐答案’忽略了两者的“关系”这个关键点,所以,基本上是一种不着边际的“扯淡”式的回答!】
属于辩证法,这个问题的重点是唯物论还是辩证法,他们复制粘贴的都是唯物辩证法的概念,唯物论是唯物论,重点是唯物还是唯心,辩证法是辩证法,重点是辩证联系还是形而上学片面机械的关系,你的问题问的是联系的问题,是属于唯物论下面的辩证法思想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论辩证法是密不可分的。
当我们表述规律的客观性的时候,方法论是尊重客观规律,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到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统一。
此时,这一原理强调的是唯物论,就是谁是世界的本原的问题。
当我们说,规律客观,同时,我们又可以发挥主动能动性认识和利用规律的时候,这是两个方面而不是一个方面。这就是辩证法的全面的要求。
笼统问这一原理的时候,一般我们说它属于唯物论的知识点
祝学习进步!
辩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