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民发〔2011〕192号)
干部不论是哪一年退休的,去世后在政策上相同。 一般发10个月退休金的抚恤金,3个月退休金的丧葬费。 子女未满18周岁的可以发定期补助费. 我爷爷前年是离休老军人,发了12个月抚恤金,3个月丧葬费,同时我奶奶还有每月伙食补贴1022元(因为她以前没有工作)
退休职工死亡后应当享受的待遇有:1.发给本企业3个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费;(由单位或家属拿有关死亡证明,到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结算领取) ;2.有符合条件供养直系亲属的,按月发抚恤金; (由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计算,发证,按月发放);3.发本人生前10个月标准工资的一次性抚恤金;;(由单位或家属拿有关死亡证明,到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结算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