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庄河原属于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现直属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距唐山市区80公里位于唐山东南部,南邻渤海,西为溯河,滦南,曹妃甸区,乐亭三交界处,东邻长芦大清河盐场,是一个十分有特色鱼米之乡,从1988年开始被国务院准为沿海经济开放地区,于2010年1月1日起因随着曹妃甸的开发建设脱离原先的滦南县暂时由唐海县托管。自2012年7月11日,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唐海县,设立唐山市曹妃甸区。将唐山市丰南区的滨海镇、唐海的柳赞镇(大庄河村)划归唐山市曹妃甸区管辖。区人民政府驻原唐海镇垦丰大街23号。
庄河市为大连市所辖北三市之一,县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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