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企业与其他企业一样,其社会责任分为两个层面:
第一.企业构建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和谐氛围所要承担的责任,这也可以说是企业内的社会责任。
第二.企业要主动承担起与社会各利益相关者和自然环境之间的和谐共处和和谐共进的义务,也就是说,企业在经营中应该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创造利润、创造企业效益的同时,还要承担对环境、顾客和社区等方面的责任,其底线是不应该损害他们的利益,而且要回报社会,使政府和社会大众随着企业的发展而受益。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意义表现在:从企业的文化取向和价值观念。
一般认为,物业企业活动就是在追求利润最大化过程中应时刻不忘公司与社会,企业与公众之间还存在一种特殊的关系。
物业管理企业向社会提供的是一种公共服务产品,这些产品和服务。企业与业主的公共服务关系一旦建立,具有群体性、强制性(个体业主无法选择)、长期性的特别。因此,物业管理企业在具有法人资格的同时更应具有“道德人格”。除了关心利润的最大化,还要承担某些道德方面的社会责任。
重要的是,企业除了有股东利益以外,还有受企业决策与行为影响的人,即还有“利益相关者”,包括员工、供应商、消费者的利益,乃至社区发展、环境保护的利益等等。社会责任则要求企业除了实现股东利润最大化外,还应该尽可能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这两方面经常地存在着某种张力,在相互约束的条件下实现各自的目标,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一种均衡状态。
从社会的角度看,可以与政府和公民一起推动社会的发展进步,促进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发展。
我国物业管理企业还处于成长初期,对其社会责任的要求,必须与其发展阶段相适应,既要考虑企业社会责任的觉醒程度,又要考虑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成本消化能力。重点应当强调企业社会责任自主意识的增强和行动自觉性的提高,
通过其正常经营活动,体现和落实其社会责任。不应超越其经营范围、超越其随能力附加太多的管理职能。我认为,在现阶段物业管理企业的社会责任主要应当体现在:
一是依法经营。企业的经营活动和管理制度必须遵守各项法律和法规,这是保障业主权益、树立企业形象、维护公共利益的根本保证。
二是契约精神。企业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开展经营活动,为业主提供各项服务。
三是诚实守信。服务要讲诚信,积极履行各项承诺。
鉴于文章系本人于网络中东拼西凑而就,加上水平有限,错误在所难免,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