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接收行政诉讼状有以下原因: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如国家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终局裁决。下列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1.行政处罚案件2.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案件。3.行政许可案件4.行政确认案件5.征收征用及其补偿案件6.行政不作为案件7.滥用职权及限制竞争案件8.三乱案件9.行政给付案件10.行政协议案件及侵犯其他合法权益案件。若法院不接收诉状、接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及不一次性告知补正,当事人可向上级法院投诉,上级法院应责令改正并作出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