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因为受到要挟而写的协议理论上当然是无效的,不过你要有证据证明你是因为受到他的要挟才写这个协议的才会真正的得到法律的支持。
你所提到的那个借条是有效的。
给前夫一些费用,让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否则,到法院起诉 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你跟你前夫订立的补充协议,可在一年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
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
撤销权;
因此,你在规定期限内可以行使撤销权。
祝一切顺利!
没有法律证明的没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