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指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主体坚持社主义制度,香港和澳门保留原由的资本主义制度。
特别行政区是指根据宪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特别行政区是我国为以和平方式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香港问题、澳门问题而设立的特殊的地方行政区域。特别行政区的建立构成了我国单一制的一大特色,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在我国具体情况下的创造性运用。 根据1984和1987年中英、中葡两国政府联合声明,在中国恢复对香港和澳门行使主权的同时,分别设立了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的设立,有助于维持香港与澳门的繁荣和稳定。
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一国两制”即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们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香港于1997年7月1日回归中国,按《香港基本法》实行一国两制;澳门于1999年12月20日回归中国,按《澳门基本法》实行一国两制。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这一方针有以下基本点:(一)一个中国;(二)两制并存;(三)高度自治;(四)和平谈判。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中国大陆实施社会主义制度,港澳台实施资本主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