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能在长春贷款买房吗?

本人户口不是长春市的,是吉林市的。
2025-04-08 13:14:36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您好,目前北京公积金还是不能再外地使用的,您可以在北京做公积金提取后支付相应的房屋购买行为,具体可与长春与北京两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咨询,请悉知。

回答2:

如果户口是长春的,可以在长春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提供购房人及配偶在北京的公积金缴存证明,缴存明细,在北京的房屋权属证明,在长春的房屋权属证明。及其他基本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或结婚证的资料

回答3:

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购房。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