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景观照明灯安装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的有关规定:
(1)灯具进场时,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查,保证使用合格产品;应正确选用带有专用接地螺栓的灯具;设备安装完,应进行绝缘、接地电阻测试,不符合要求的须进行整改或更换。对景观照明灯具导电部分须进行对地绝缘测试,其绝缘电阻值应大于2MΩ。
(2)金属构架和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及金属软管的接地应可靠,并做好接地标识。
(3)灯具外露的电线或电缆应有柔性金属导管保护。
(4)在人员来往密集场所,对于无围栏防护的落地式灯具,其安装高度应高于地面2.5m。若无法达到安装高度时,应增加防护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