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以外选址进行建设的建设项目用地,包括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建设等项目用地。认定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道路、管线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大部分在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外,小部分在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内的,可以整体作为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处理。
城市和村镇内部道路、给排水、供电、供热、供气等工程用地,开发区、工业区、学校、市场用地等应作为城市或村镇建设用地,不应作为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处理。
工业项目一般应在城市和村镇建设用地区(包括开发区、工业小区)内选址,但严重污染工业,危险性、剧毒性工业等建设项目应在城市和村镇外单独选址。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