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禁止大数据杀熟有必要。大数据杀熟已经很严重的危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大数据杀熟的现象,在方方面面都存在,不点外卖的人突然点一次外卖就有大额优惠券,很久不网购的人会比经常网购的人可以领到更大额的优惠券等等等等大数据杀熟的行为屡见不鲜,而面对这种情况,想要像商家讨一个说法,商家也是用“商品价格有弹性”、“优惠券随机”等借口搪塞过去,最后变成我买的东西越多,我要花的钱也越多,这是对消费者是不公平的,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大数据杀熟”其实已经算是在价格上对消费者有所欺骗,甚至是欺诈的地步。本来通过大数据,应该更好的为消费者服务,但是商家通过大数据,判断客户对自己的依赖程度,同时通过网页定价,从而让一千个客户有了一千个价格,甚至有些客户长时间被商家蒙蔽,真的是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从某种程度来说,这也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大数据杀熟,也是因为网络世界的透明,让商家和客户之间的关系变得不平等。商家掌握了消费者大量的个人信息,消费者在商家面前是透明的,有的时候商家不单单会暴露消费者的消费习惯,甚至很多个人信息也是从商家这里泄露出去的。禁止大数据杀熟,也是在规范大数据对消费者的影响,让大数据尽量在阳光下为人民服务。
我认为大数据杀熟是很有必要的,但是能否见到成效,其实是路漫漫其修远兮,这还需要相关行业加强对网络的监管,让大数据能够在合理的范围内为人民造福,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