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建立后,在我国逐步形成了城乡二元制的户籍管理结构,使得人生来就业“农业户口”与“非农户口”的不平等,使得农业户口的人在招工、上学、就业等诸多方面,受歧视。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户口的划分,城乡居民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从制度上彻底消除了二元制的治理结构,有利于保障农民的权利,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有利于城镇化。对农民拥有的宅基地和承包地,没有影响。
但村民户口(户口在某一行政村)与非村民户口,还是有区别的。一般来说,村民户口优于非村民户口,拥有村民户口的人,可以承包该村土地,可以参与该村分红,可以使用该村宅基地,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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