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分居6年后自己买的房子,被前夫找到了要分房款,现在我又把房子卖掉了还债务。我现在该怎么面对前夫?

2025-04-19 22: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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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位知友,你与丈夫分居六年,只要没有办理离婚手续,所购房屋就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毋容置疑。“现在我又把房子卖掉了还债务”,那就看债务是否是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可以用售房款偿还,不属于共同债务,只能由你自己承担,所售房款由两人平均分割。

回答2:

就算你与你丈夫已经分居6年,但你们并未完成离婚的手续,也就是说你你的婚姻还在存续期间。按夫妻存续期间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债务也一样),你买的房子他有一半的产权,而你的债务他也应该承担一半。

回答3:

好像在法律上分居一定的时间,可以自动认为两个感情不合,而结束婚姻关系的,你都六年了,应该过了,所以你最好去咨询一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