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个人工作经验来交流一下,不一定准确。
汉语博大精深,有时候字眼抠不太准。如果按你的说法,个人感觉,融资模式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融资方式分为: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
包括你上面说的贸易融资、项目融资这都属于银行融资业务的具体品种,不应该单独划类别——如果是普通银行授信,那一般都属于债权融资;如果是投行业务,那有可能是债也有可能是股。
另外,我还感觉,说融资模式创新,概念有点大,空泛。不如具体地针对融资业务的产品(包括融资主体、担保条件等方面)进行创新,而确实我所了解到的一般都是提的产品创新。
如果有别的问题,可以追加提问,我们简单交流交流,说的不对的地方大家也请批评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