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公司的年末亏本利润转出挂到集团总部如何做分录

2025-04-05 23: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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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会计制度上没有这样的要求。 1,各分公司在年末结帐时,本年利润科目最终全部结转完毕之后是应该为0的,因为都已经转到“利润分配”及“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中去了,留待下年。据此算出“利润总额”之后,再算“所得税”、“净利润”。 分配(即扣除掉)一些应交应付应分配(诸如,付给股东的股利分红、提给职工的公益金等等)之后,如果尚还有剩余,就将那部分利润结转: 借:利润分配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在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上,并没有相关的“各分公司的年末分配利润全部转出挂到集团总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