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肯定会留下案底的。对工作影响不大,如果要参军、考公务员甭想了,政审通过不了!!
如果是刑事拘留,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还要逮捕取保候审,最后还要审判,犯罪案底不能消除。
殴打他人或者寻衅滋事罪。这肯定会留案底的。
谁叫你咸蛋打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