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三司是: 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
都指挥使司是军事总机构
承宣布政使司是民政总机构
提刑按察使司是司法总机构
而宋代实行的是二府三司制度
其三司为 盐铁、户部、度支
作用是掌管统筹国家财政
至于明代就没有丞相了,而宋代丞相也一般两到三人同时担任
帝权和相权的此消彼长从秦代有了丞相就开始了,此后历史的潮流就是相权不断削弱和皇权的不断加强。分割其权利是必然的,个人认为分割丞相权力的理解是可以的
宋代三司指 盐铁、户部、度支;明代三司:布政司,都指挥司,按察司,明不设宰相,以三司分理了宰相的权力,三司由中央到地方,是一个完整的独立系统机构。
明代的三司是地方管理机构,设有三个部门,分管地方的财政军。而宋代的三司是中央的机构,只管国家的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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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三司
①布政使司——管民政。
②都指挥使司——管军事。
③提刑按查司——管司法。
宋朝三司
①广州市舶司
②明州 市舶司
③杭州市舶司
都是管对外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