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访问居住签证在外同胞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F-1-9) 停留期90天,有效期一年申请对象:已获在外同胞(F-4)资格者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所需要材料: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身份证复印件。在外同胞(F-4)资格获得者的居所申告证或签证复印件。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明等)或者短期旅游签证(C-3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