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应该就是银行跟单托收吧,遵循URC522,银行只是担任一个中转单据、按指令付款的角色,贸易中不存在银行信用保证。简单地说就是出口之后把单据都交给银行,然后委托银行从客户那里收钱,收到钱就放单,收不到就不放。
议付,NEGOCIATION,是指信用证兑用方式的一种。UCP600以及ISBP均有规定,信用证必须指明可以兑用的方式,分为兑付(HONOUR)和议付(NEGOCIATION)两种。其中兑付(HONOUR)分为PAY AT SIGHT,DEF PAYMENT,ACCEPTANCE三种。所以说,信用证的实际兑用方式,就是即期付款、远期付款、承兑和议付四种。议付是指指定银行再得到偿付之前或当天购买汇票(受票人是指定银行之外的银行)及/或单据的行为,也就是提前给了受益人钱。必须是指定银行的提前购买才是议付;对于开证行,只有兑付(HONOUR)的概念,没有议付一说;指定银行(包括保兑行)才会有议付。
承兑就是我刚才说的,对于一张远期汇票进行承兑。即期汇票一般是见票就付款了,所以不存在承兑一说。承兑之后这张汇票会返还给受益人,在到期日进行付款。
付款,所有的这些,都是付款形式吧~我觉得你可能问是不是即期付款和远期付款什么的。就是PAYMENT AT SIGHT以及DEF PAY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