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对用房自建、床位数达到20张及以上、符合有关部门规定资质条件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按核定床位一次性给予每张床位6000元补助;对租用用房且租用期3年以上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给予每张床位每年1000元补助,连续补助3年。(京华时报)
那一百张床一年可以拿到6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