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欠债,不接原告的电话,这种情况下法院可否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送传票?

2025-04-06 15: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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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院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送传票,但不是一开始就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而是在其他方式不能送达的情况下,才采用公告送达。
  法院送达的方式有以下几种:直接送达是指公安司法机关派员将诉讼文书直接送交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式。留置送达是指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时,送达人员将诉讼文件放置在收件人或代收人住处的一种送达方式。委托送达是指承办案件的公安司法机关委托收件人所在地的公安司法机关代为送交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式。邮寄送达是指公安司法机关通过邮局诉讼文书用挂号方式邮寄给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式。转交送达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特殊的收件人由有关部门转交诉讼文书的送达方式。特殊的收件人是指军人、正在服刑的犯人和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公告送达是指法院以张贴公告、登报等办法将诉讼文书公诸于众,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公告期满,法律上即视为送达的送达方式。

回答2:

法院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送传票,但不是一开始就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而是在其他方式不能送达的情况下,才采用公告送达。

回答3:

首先,被告接不接电话跟法院以什么方式送达没有关系.
送达的方式很多,根据实际情况的采用.
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才会使用公告送达的方式.

回答4:

法院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送传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