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所如何参与项目管理

2025-04-15 20: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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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我区部分乡镇财政所工作现状 2005年,随着我区全面取消农业税,农税职能发生了变化,征管工作量相对减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很多市县的农税机构和乡镇财政所不是消极等待、放任自流,而是主动出击、找米下锅,积极承担了公共财政支出的基础管理、资金发放、绩效考评等工作。 (一)实行乡镇财务零户统管,把分散在各部门的资金集中到财政所统一管理、统一储存、统一划拨、统一报销,既增强了财政的调控作用,加快了资金周转,又杜绝了各种不合理的开支,减少了资金的损失浪费。 (二)积极参与退耕还林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粮食直补资金和农村优抚对象及五保户供养等资金的审核、发放工作,并采取“一卡通”或农户存折等方式,实行统一支付,减少政策操作成本。 (三)主动承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收缴、筹集和监管职责。如灵山、平南县充分发挥财政所参与新农合资金管理的作用,明确财政所负责农民参合经费的收缴、上级补助资金的申报、基金的监督管理、技术方案制定的参与、基金平衡机制的建立、基金风险的防范等职责。 (四)认真清理和化解乡镇债务。有的县组织力量对乡镇债务进行了认真清理、登记核实、摸清底数,通过审计,进一步分清了责任,并建立了新债责任追究制度和旧债回收偿还机制。 (五)积极参与当地党委、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努力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 二、适应改革需要,积极转变乡镇财政职能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特别是2005年我区取消农业税后,乡镇财政所组织收入的职能开始弱化,从当前工作情况而言,工作量相对较轻。但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乡镇财政所管理财政支出和财务管理监督职能将日趋重要,因此,乡镇财政所应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主题,积极转变职能,从管理向服务转变,从抓收入向管理公共财政支出转变,从收钱人向发钱人、管钱人转变。 (一)转变观念,开拓思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历史时期,乡镇财政干部必须正确看待新的形势、新的任务,以积极的态度迎接新的挑战,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解放思想,大胆创新,锐意进取,进一步转变观念,全面树立服务“三农”的意识,严格执行中央“三农”工作的方针,落实财政支农政策,完善财政支农机制,规范和加强支农资金管理,提高财政支农水平,为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繁荣稳定而勤奋工作。 (二)拓宽领域,主动工作。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农业财政的职能要求,乡镇财政所要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和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转变和完善职能,按照“保留税改后原有业务,补充新职能”的原则,加强乡镇财政机构建设,解决乡镇财政职能被肢解和错位的问题,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公共财政体制。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这支队伍政治素质高、政策业务熟、群众基础好、征管有经验和征收有网络的优势,进一步拓宽思路、转变职能、主动找米下锅。各市县财政部门要有意识地把涉农支出的基础工作、资金发放工作、资金使用检查工作下放给财政所,把市县财政部门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交给财政所。财政所要积极参与农村各项专项资金的管理及相关改革工作。如参与核实、发放农业“三项补贴”(粮食直补、农机购置补贴、良种补贴)资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参与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项目管理;参与农村社会保障(五保户供养、农村低保、优抚对象、两属两户)资金管理;参与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改革,可以探索由财政所、卫生院、乡政府抽调人员成立合管办,同时,明确由财政所履行资金的收缴、筹集和监督,建立起“经办、监管、服务”三分离的管理体制;协助做好计生奖励扶助资金的申报、审核、发放工作;参与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两免一补”对象的遴选、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监管;协助做好救灾、救治资金的发放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扶贫资金的申报、审核及项目管理工作等等。 (三)加强学习,提高能力。要做好新形势下农税工作,首先财政所干部应勤练“内功”,积极主动的加强财政业务学习,增强适应工作的能力。不要因为取消农业税后工作任务减轻了,而错误地认为自己的饭碗不稳了,而感到前途渺茫,怨天尤人,放弃学习,碌碌无为。其次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财政所干部的聪明才智,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财政所干部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思想教育,开展业务培训,以高昂的斗志、饱满的热情迎接新的挑战,努力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使他们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骨干力量。今年,自治区财政厅将举办2期全区财政所业务骨干培训班,请厅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人就取消农业税后乡镇财政所应如何转变职能;如何提高财政所干部服务“三农”的思想意识;如何加强公共财政支出管理;如何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公共财政体制等专题进行讲解。 三、调整相关职能,形成新的机制 自治区财政厅领导非常重视乡镇财政所职能转变问题,主管厅领导在春节过后即带领厅人事处和农税处负责人到自治区编制办公室进行沟通。厅人事处、农税处与自治区编制办公室已根据两单位领导的批示,到灵山县、罗城县、北流市和覃塘区等县(市、区)就财政所职能设置,建立新的工作机制问题开展调研工作,争取在近期拿出可行方案报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