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第87条规定,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连带责任的意思是,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债务人要求履行债务。如果费用有约定,可以按约定来处理,没有约定,一般不支持。
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连带赔偿责任人赔偿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