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艘轮船从甲地到乙地,每小时行使20千米,15小时后到达.在乙地返回甲地时,途中

2025-04-05 22: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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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甲地到乙地花了15小时,每小时20千米,所以甲乙两地相距300千米,往返一次甲乙两地轮船一共行驶了600千米,从甲地到乙地花了15小时,从乙地到甲地花了14小时(注意那个后字),所以一共花了29小时,
所以平均速度是600/29=20.69千米/小时

回答2:

甲地到乙地花了15小时,每小时20千米,所以甲乙两地相距300千米,往返一次甲乙两地轮船一共行驶了600千米,"途中因故停航2小时"不算,是十四小时和十五小时,往返的总路程除以往返一共的时间,约等于20.69。而用300除以15小时和14小时的平均是错误的。
算式:
(15×20×2)÷(15+14)
=600÷29
≈20.69(时)
答:平均时间约是20.69时。
希望你能满意
谢谢

回答3:

解:该题的关键是理解题意!题中问的是轮船往返两地的平均速度,不是这次航行的平均速度!
设轮船的平均速度为V。
据题意可知:
V=(2×20×15)/〔15+(14-2)〕
=22 2/9(千米/小时)
答:平均速度为22 2/9千米/小时。

回答4:

这个问题迷惑人的地方就在于返回的时候中间停了2个小时,在计算平均速度的时候这2个小时也必须计算在内的。往返的平均速度应该是往返里程除以往返时间,也就是(20*15*2)/(14+15)=20.69千米/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