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昌的治学精神

2025-04-08 17: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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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5月下旬,伴随着酷暑的来临,已经提升为武汉大学法律系主任助理的马克昌,听到校园里的高音喇叭发出的通知——全校师生请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6月26日在首都北京隆重召开,我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即将赴京开会,现向各位征集提案,如有提案,请你们写好后送给我。
马克昌曾在1956年冬就应邀与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高西江同志一道参加了我国刑法的起草。此时,听说全国人大代表又要征集提案,心里无比激动。经过思考,他写成题为《建议全国人大尽快制订刑法》的提案。大意是:我国建国已经八年了,审判刑事案件大多还无法可依,审判人员判案随意性很大,希望尽快制定一部刑法,以便审判人员依法判案,保障人民的权利不受侵犯。
马克昌的这条建议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不仅最终没有被大会采纳,相反成了他“右派”的罪证之一。
1958年5月,他被打成“右派”后,发配到湖北省蕲春县八里湖农场劳动改造。随后,武汉大学法律系与全国诸多大学法律系被撤销。
1959年9月,马克昌因在农场表现好,第一批摘掉右派帽子,被武汉大学安排到伙食科当出纳员。两年后又被调到图书馆担任图书管理员。在这里,他每天是白天热忱为读者服务,晚上经常是深夜读书。多方面的阅读,增强了马克昌的文化素养。正所谓“灾难对有的人来说是不幸,但对有的人来说却是财富。”
在国家动乱的岁月中,在民主与法制荒芜的日子里,马克昌虽又几度遭遇暴风骤雨式的政治摧残,有许许多多理论与思考无法见诸文字。但他始终保持着豁达的心态,默默地等待着春天的到来。
1979年1月,马克昌的错划右派得到改正,彻底告别了历史性灾难。同年8月25日,被通知参与重建武汉大学法律系工作。不久,他又被委任为法律系副主任。1983年9月,刚刚被批准为教授的他,受命担任武汉大学法律系主任。三年后,武汉大学法学院成立,他出任第一任法学院院长。
马克昌的复出,让多年守望他的妻子曹智慧惊喜不已。此前,这对恩爱鸳鸯在动荡中先后生育了三个孩子,没有哪一个孩子让父亲照料过,都是曹智慧一人在她执教的中学里将他们带大。丈夫平反了,一家团圆了,曹智慧不让丈夫为家里的事分心,支持他一步一步地向法学顶锋攀登上去。
1992年12月,由马克昌主编的大陆第一部研究刑事政策的专著《中国刑事政策学》出版,填补了大陆刑事政策学研究的空白。1993年4月由马克昌任第一主编的《刑法学全书》出版,这是迄今为止我国最权威的一部刑法学巨型工具书。他主编的《犯罪通论》和《刑罚通论》分别获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和二等奖,主编的《经济犯罪新论》获中国图书奖;任主编之一的《刑法学》和任副主编的《中国刑法学》,分别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和特等奖。